课堂教学管理规范
(淄职院政办字[2008]44号)
一、教师
1、要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。使用多媒体设备、实验实训课要在上课前做好准备并提前通知学生。
2、教学态度认真,教学内容熟练,教学举止庄重。
3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教,不擅离课堂。
4、着装符合职业特点要求,不浓妆艳抹,不戴奇异首饰。
5、不以语言或行为侮辱、不贬损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。
6、在课堂上不吸烟,不接打手机,不阅读与上课无关的书刊。
7、实行工作时段负责制,控制好课堂秩序。严格要求学生,对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的学生按要求予以记录,对上课睡觉、随意说话、做与上课无关活动的学生要严厉制止。
8、上课期间任何其他闲杂人不得进入教室。
二、学生
1、做好课前准备。擦净黑板,预备铃后准备好学习用品,就座静候。
2、老师上课走向讲台时,由班长发令,全体学生起立,待老师回礼后方可坐下。
3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不随意进出教室。
4、课堂上专心学习,不随意交谈,不接打手机和信息,不传递纸条,不阅读与上课无关的书刊。回答提问要起立。
5、尊重老师,服从老师的管理。
6、教室内不穿短裤、背心或背带装、拖鞋,不佩戴首饰,不化妆。
7、爱护教学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上乱写乱刻。
8、保持教室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纸屑,不在教室内吃东西。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